1、注明变更事由的变更申请,由归口部门盖章认可;
2、变更前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(三证合一后的无需提供此项);
3、变更前后营业执照复印件(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);
4、工商局变更通知复印件(事业单位提供相关上级单位出具的变更通知复印件);
5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注:如申报单位已承担南充市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,需经项目所在市科知局推荐处室核实。
以上证明材料一式一份,均单位盖章后,交市科知局发展计划处,审核通过后予以变更。
1、注明变更事由的变更申请,由归口部门盖章认可;
2、变更前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(三证合一后的无需提供此项);
3、变更前后营业执照复印件(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);
4、工商局变更通知复印件(事业单位提供相关上级单位出具的变更通知复印件);
5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注:如申报单位已承担南充市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,需经项目所在市科知局推荐处室核实。
以上证明材料一式一份,均单位盖章后,交市科知局发展计划处,审核通过后予以变更。